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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威天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价格欺诈现象被罚5000元

千龙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发布朝发改价检处[2017]1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捷威天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 (四)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第六条第(三)项、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蓝[2014]1223号)第六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给予捷威天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